虚拟数字人制作开发应用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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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数字人开发与应用协议

协议编号: VDNA-2024[四位数月份][两位数日期]-[四位数序号] (示例:VDNA-20240728-0001)

签订日期: 2024年[两位数月份]月[两位数日期]日

签订地点: [具体地点,如:XX省XX市XX区]

甲方(委托方): [甲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联系地址: [甲方详细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方): [乙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 [乙方详细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鉴于:

  1. 甲方拥有[明确甲方拥有的资源,如:品牌、形象、特定需求、应用场景、已注册商标名称等],并希望开发和应用虚拟数字人以实现[明确甲方的目的,如:品牌推广、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创新内容创作形式等]。
  2. 乙方在虚拟数字人设计、建模、人工智能互动功能开发、应用及商业化等方面拥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虚拟数字人开发与应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虚拟数字人: 指通过计算机图形学、人工智能、语音合成、动作捕捉、图像渲染等技术创建的,具有特定外观形象、行为模式和交互能力的数字化人物形象。该形象具有高度的拟人化特征,能够在特定场景下模拟真人的行为和表达。
  2. 知识产权: 指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及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等。
  3. 交付物: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付的与虚拟数字人开发与应用相关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稿(平面设计稿、三维设计稿)、模型文件(不同精细度等级的模型文件)、程序代码(源代码、可执行代码)、数据库(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技术文档(需求文档、设计文档、测试文档、用户手册)、音频文件、视频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4. 商业化应用: 指将虚拟数字人直接或间接用于任何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形象代言、商业广告宣传、产品/服务销售推广、互动娱乐内容创作、虚拟直播、数字藏品(NFT)发行与交易等。

AI模型: 指应用于虚拟数字人的人工智能语言模型及相关算法,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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