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歌曲授权艺人独家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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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版权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与运营协议

合同编号: WGG-COPYRIGHT-20251008-001

甲方(授权方):

  • 姓名: 慕容晓峰
  • 证件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证件号码: 44010619900808XXXX
  •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路1号艺术家长廊B栋201室
  • 联系电话: 13600136000
  •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 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员信息: 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会员

乙方(被授权方):

  • 公司名称: 上海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XXXXXX
  • 法定代表人: 张文远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5层
  • 联系人姓名: 陈思宇
  • 联系人职位: 版权合作总监
  • 联系电话: 95022435

鉴于:

  1. 甲方是一位独立音乐创作人与表演者,拥有本协议附件一《授权音乐作品清单》所列音乐作品(下称“授权音乐作品”)完整、合法、无瑕疵的著作权及相关邻接权,并有权依据本协议之条款进行授权。
  2. 乙方是一家在数字内容整合、推广、发行及商业化运营领域拥有专业能力和丰富资源的公司,希望获得授权音乐作品的独家授权,以进行全球范围内的商业化运营。

据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授权音乐作品: 指本协议附件一《授权音乐作品清单》中列明的,由甲方创作、表演、录制并拥有完整权利的音乐作品。该定义包含该音乐作品的两个核心组成部分:
1.1.1 音乐作品(词曲): 指授权音乐作品中的歌词与曲谱本身所构成的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音乐作品”。
1.1.2 录音制品: 指授权音乐作品的声音被首次录制下来的载体,及其任何格式的母带文件或数字复制件。

1.2 著作权及邻接权: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甲方就授权音乐作品所享有的全部著作财产权、录音制作者权、表演者权中的财产权利。具体权利类型在本协议第二条中详细列明。

1.3 著作人身权(Moral Rights): 指作者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该权利由作者永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

1.4 授权期限: 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独家行使本协议项下授权权利的有效期间。

1.5 授权地域: 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独家行使本协议项下授权权利的全球地理范围。

1.6 独家授权: 指在授权期限与授权地域内,就本协议授予的各项权利,甲方授予乙方独占性的、排他性的使用权、运营权及维权权利。甲方不得自行使用,亦不得再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且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前未就相同权利范围授予任何第三方。

1.7 商业化运营: 指乙方以直接或间接盈利为目的,对授权音乐作品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开发、利用、推广和销售活动。

1.8 净收益(Net Receipts): 指乙方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因使用本协议项下授权音乐作品而实际收到的全部收入(“总收入”),在扣除以下成本与费用后的余额:
1.8.1 渠道分成/平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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