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原料气技术规格、LNG产品技术规格、加工费用计算方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要求。
液化天然气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LNG-2024-0909-00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9月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签订:
甲方(委托方):北京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受托方):上海海洋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3楼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21-87654321
鉴于:
1.甲方拥有天然气资源,需要将其加工成液化天然气(LNG)。
2.乙方具备液化天然气加工的专业技术、设备和资质。
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液化天然气的加工,乙方同意接受委托。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液化天然气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液化天然气,乙方接受委托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加工服务。
1.2 加工数量:年加工量为50万吨(±5%)液化天然气。
1.3 加工周期: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为期一年。
1.4 加工地点:乙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LNG接收站内的液化天然气加工厂。
第二条 原料气规格及供应
2.1 原料气规格要求:
甲烷含量:≥90% (摩尔分数)
乙烷含量:≤6% (摩尔分数)
丙烷含量:≤3% (摩尔分数)
丁烷及以上重烃:≤2% (摩尔分数)
二氧化碳含量:≤2% (摩尔分数)
氮气含量:≤1% (摩尔分数)
硫化氢含量:≤4mg/m3
总硫含量:≤30mg/m3
水露点(4MPa):≤-5℃
烃露点(4MPa):≤0℃
尘粒含量:≤1mg/m3
热值:≥36.0MJ/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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