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广告投放计划、广告效果评估指标、广告内容审核标准。
汽车广告合同
合同编号:CAC-20240911-00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9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甲方(广告主):北京未来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H T1 C座2008室
法定代表人:张明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广告代理商):北京创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59号文化大厦A座1503室
法定代表人:李华
联系电话:010-87654321
鉴于:
1.甲方为推广其新款纯电动SUV"未来星"(以下简称"广告产品"),需要制作和投放一系列广告;
2.乙方是一家专业的广告代理公司,具备策划、制作和投放各类广告的能力和资质;
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广告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广告产品:甲方新款纯电动SUV"未来星"
1.2 广告服务范围:
1.2.1 电视广告
1.2.2 网络广告
1.2.3 户外广告
1.2.4 社交媒体推广
1.2.5 赞助合作
1.3 具体服务内容:
1.3.1 电视广告:
a) 制作30秒和60秒两版电视广告片
b) 在CCTV-1、CCTV-2、北京卫视、上海卫视和广东卫视投放
c) 投放时段:黄金时段(19:00-22:00)和次黄金时段(17:00-19:00, 22:00-24:00)
d) 投放频次:每个频道每天4次,连续30天
1.3.2 网络广告:
a) 开发HTML5交互式网页广告
b) 在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主流门户网站投放横幅广告和弹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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