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住所地: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住所地:____
鉴于:
1.甲方是"____"品牌(以下简称"该品牌")的合法所有人,拥有该品牌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和技术秘密。
2.乙方有意通过特许经营方式获得该品牌的特许经营权,在约定的区域内开设专卖店或专柜。
3.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该品牌及相关知识产权、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的权利。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特许经营:指甲方作为特许人将其拥有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许可乙方在特定区域内使用,乙方按照甲方的统一经营模式开展经营,并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1.2 特许经营体系:指甲方拥有的,用于特许经营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培训体系等经营资源的总称。
1.3 特许经营手册:指甲方为保证特许经营体系的规范运作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技术标准等文件的总称。
1.4 特许经营费:指乙方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盟费、保证金、培训费等。
1.5 特许产品:指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营中销售的产品。
1.6 特许区域: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2.1 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区域内非独占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可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特许经营体系,开设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特许产品。
2.2 特许区域:____省____市____区/县。
2.3 特许经营权的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_年。
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转让、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费用
3.1 加盟费: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