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销售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填写协议编号]
甲方(票务代理方): [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乙方(委托方): [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专业的票务代理公司,具备提供国内机票、火车票、船票、汽车票等票务代理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2.乙方因业务需要,希望委托甲方提供票务代理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合法诚信的原则,就票务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范围与方式
1.1 代理范围: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预订、出票、改签、退票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票种:
国内机票
火车票(含高铁、动车、普速列车)
船票(含轮渡、客轮)
长途汽车票
1.2 代理方式:甲方通过其专业票务系统为乙方提供7×24小时在线票务代理服务。乙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甲方指定的在线平台提交订票需求。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应指定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负责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操作和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有效地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票务服务。
2.2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最优惠的票价,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a) 预订服务: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最优惠的票价和行程方案;
b) 出票服务:确认订单后,及时出票并将电子票证或取票信息发送给乙方;
c) 改签服务:协助乙方办理改签手续,并告知可能产生的费用;
d) 退票服务:根据乙方要求办理退票,并按照运输服务提供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