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回收协议
甲方(委托方):__
乙方(回收方):__
鉴于甲方拥有需要处理的废旧电脑设备,乙方具有相应的回收处理资质和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回收处理废旧电脑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回收范围
1.1 本协议涵盖的回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
服务器
工作站
上述设备的配件(如显示器、键盘、鼠标等)
1.2 具体回收设备清单见附件一《回收设备清单》。
二、回收流程
2.1 预约:甲方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预约回收时间。
2.2 现场评估:乙方应在约定时间派专业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评估。
2.3 报价:乙方根据现场评估结果,向甲方提供书面报价单。
2.4 确认:甲方确认报价后,双方签署《回收确认单》。
2.5 数据处理:
2.5.1 甲方负责在移交设备前彻底删除所有数据。
2.5.2 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提供专业数据擦除服务,费用另计。
2.6 包装与运输:
2.6.1 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包装材料。
2.6.2 乙方负责将设备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回收处理场所。
2.7 回收处理: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回收处理。
2.8 处理报告:乙方应在回收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回收处理报告》。
三、定价与支付
3.1 定价原则:
3.1.1 台式电脑:根据型号、配置及成色,每台定价范围为¥50-¥2000。
3.1.2 笔记本电脑:根据型号、配置及成色,每台定价范围为¥100-¥3000。
3.1.3 服务器:根据型号、配置及成色,每台定价范围为¥500-¥10000。
3.1.4 工作站:根据型号、配置及成色,每台定价范围为¥300-¥5000。
3.2 具体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