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分级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为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优化客户资源配置,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拟委托乙方提供客户分级管理服务;乙方具备提供该等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客户数据:指甲方拥有或控制的,与甲方客户相关的各种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证件号码、交易记录、服务记录、行为数据、偏好信息等,以及对上述数据的分析和处理结果。
1.2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3 服务成果: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为甲方开发、制作的各种形式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分级标准、分级服务体系方案、客户维护计划、客户生命周期管理策略、数据分析报告、培训材料、软件程序等。
1.4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1.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疫情、政府行为等。
1.6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披露时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标明为“保密”或类似字样的信息,以及根据信息本身的性质或披露时的客观情况,接收方应当知道或合理推断为保密的信息。无论上述信息以何种形式或载体体现。
1.7 关联公司:就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公司、受该公司控制或与该公司受同一实体控制的任何其他公司,其中“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控制方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表决权的股权或类似权利。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乙方根据甲方的业务特点、客户规模、行业特性及发展战略,为甲方设计并实施客户分级管理体系。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1 客户数据分析与细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现有客户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分析,并根据客户价值、需求、行为模式等维度进行细分,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层级。客户数据分析与细分使用的标准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RFM模型(最近一次消费时间、消费频率、消费金额)、客户生命周期价值(CLTV)预测、聚类分析等。分析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客户数据分析与细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
2.1.2 客户分级标准制定:基于客户细分结果,乙方为甲方制定详细的客户分级标准,明确各层级客户的定义、特征、准入和准出条件。例如:将客户分为VIP客户、核心客户、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