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合作协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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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GICC-2024-[由双方协商确定,例如:001]

甲方: [政府部门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鉴于:

  • 甲方作为政府部门,致力于推动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 乙方作为专业的国际文化交流机构,拥有丰富的国际文化交流资源和项目运作经验;
  •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展国际文化交流项目达成共识。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通过合作,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策划、组织和实施高质量的国际文化交流项目,促进中国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的交流互鉴,增进相互理解与友谊,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第二条 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以下领域开展深入合作:

  1. 跨文化交流项目策划与实施:
  • 1 双方共同策划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的跨文化交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主题论坛: 围绕特定文化主题,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文化名人、艺术家等进行研讨、交流和分享。论坛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论坛成果将以出版物、纪录片等形式进行传播,并确保所有传播内容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
    • 文化节庆: 结合中国传统节日和国外重要节庆,举办具有两国文化特色的庆祝活动。每年至少举办2次,每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并确保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 青年交流: 组织两国青年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体验营、艺术工作坊、学术交流等。每年至少组织4次,每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人。所有参与者需经过背景调查,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 艺术家驻留: 邀请两国艺术家到对方国家进行驻留创作,并举办作品展览、交流活动等。每年至少邀请10位艺术家,驻留时间不少于30天。艺术家及其作品需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
  • 2 项目策划需符合以下标准:
    • 主题鲜明: 项目主题应具有时代性、前瞻性和国际视野,能够反映当前国际文化交流的热点和趋势,并符合中国国家文化发展战略。
    • 内容丰富: 项目内容应涵盖多种文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艺术表演、展览展示、学术研讨、文化体验等,并注重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 形式创新: 项目形式应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能够吸引不同年龄、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参与,并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手段。
    • 效果显著: 项目应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并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互鉴。
  • 3 项目实施需符合以下标准:

安全保障: 制定完善的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安全等,并购买相应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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