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照明系统政府采购合同 公共照明供应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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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智能公共照明系统供应商合同

合同编号:[由甲方填写]

甲方(采购方):[甲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联系地址:[甲方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供应商):[乙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代表姓名]

联系地址:[乙方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

鉴于:

  1. 甲方为推进城市智能化建设,提升公共照明管理水平和节能效益,拟实施[项目名称]智能公共照明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 乙方具备提供智能公共照明系统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运维及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并自愿参与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或上下文另有含义,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智能公共照明系统: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无线通信等技术,对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远程集中监控、智能化管理、数据分析和节能优化的综合系统。该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照明终端(含LED灯具、单灯控制器等)、智能网关、通信网络、云服务器、控制平台软件、数据分析系统、移动应用端等。
  2. 智能照明终端:指安装于路灯灯具内部或外部,具有通信、控制、调光、数据采集、状态监测等功能的设备,通常包括LED驱动电源、单灯控制器、通信模块等。
  3. 智能网关:指用于汇聚智能照明终端数据,并与控制平台进行通信的设备。
  4. 控制平台:指用于对智能照明系统进行远程监控、控制、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故障报警、报表生成等功能的软件平台。
  5. 通信网络:指用于实现智能照明终端、智能网关与控制平台之间数据传输的网络,包括但不限于NB-IoT、LoRaWAN、4G/5G等。
  6. 项目范围:指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提供的智能公共照明系统及相关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项目范围及技术要求》。

验收: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乙方提供的智能公共照明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检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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