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智能公共照明系统供应商合同
合同编号:[由甲方填写]
甲方(采购方):[甲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代表姓名]
联系地址:[甲方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
乙方(供应商):[乙方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乙方代表姓名]
联系地址:[乙方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或上下文另有含义,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验收: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乙方提供的智能公共照明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检查、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