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协议 煤矿资源储量核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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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协议

甲方(委托方): 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填写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填写甲方代表姓名)

住所地: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号 (填写甲方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1234567890 (填写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0351-1234567 (填写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北京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填写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四 (填写乙方代表姓名)

住所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 (填写乙方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987654321 (填写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010-87654321 (填写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依法拥有大同煤矿(下称“本矿山”)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C14000020230112345678,矿区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开采矿种为煤炭,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
  2. 乙方具备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拥有矿产资源勘查甲级资质(证书编号:甲勘字110000230001)测绘甲级资质(证书编号:甲测资字110000230002)
  3. 为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监测目的

1.1 通过对本矿山资源储量进行持续、动态监测,准确掌握矿山开采过程中资源储量的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保有资源储量、动用资源储量、损失资源储量等关键数据。

1.2 及时发现和预警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超采、越界开采、资源浪费等问题,为甲方提供决策依据,防范法律风险。

1.3 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矿体结构稳定性进行监测,评估开采活动对矿体结构的影响,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

1.4 为甲方编制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山储量年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等法定文件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

1.5 优化矿山开采设计,提高资源回采率,降低贫化率,实现矿产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二条 监测范围与内容

2.1 监测范围: 本矿山采矿许可证划定的整个矿区范围,具体坐标范围为:东经113°10′00″113°15′00″,北纬39°55′00″39°58′00″。监测深度至-500米标高。

2.2 监测内容:

2.2.1 储量变化监测:

(1) 保有资源储量监测: 定期(每季度)对矿区内各中段、各矿块的保有资源储量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

*   采用**断面法结合三维激光扫描法**等方法,精确测量各中段、各矿块的体积。三维激光扫描仪型号为:**RIEGL VZ-400i**,精度满足**±5mm**要求。断面间距为**20米**。
*   通过取样化验,确定各中段、各矿块的矿石品位、密度等参数。化验分析应由具备**国家级CMA认证资质**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并出具详细的化验报告。
*   根据测量和化验结果,计算各中段、各矿块的保有资源储量(包括331、332、333类别储量),并与上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其中,331类别储量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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