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科研数据管理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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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科研数据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YDKY-2024-0001

甲方(委托方): 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0002577P,法定代表人:张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联系电话:010-87183000

乙方(受托方): 北京运动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K9588D,法定代表人:李四,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联系电话:010-62558888

鉴于甲方拥有或管理特定运动员(以下简称“运动员”)的训练、比赛及相关生理、生化、心理等数据,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专业化的科研数据管理;乙方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 科研数据: 指与运动员训练、比赛、身体机能、心理状态等相关的,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可穿戴设备、实验室测试、问卷调查、影像资料等)采集、记录、产生的原始数据、衍生数据、分析报告、图表等所有形式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生理数据: 心率(次/分钟)、血压(mmHg)、血氧饱和度(%)、体温(℃)、呼吸频率(次/分钟)、血乳酸(mmol/L)、肌酸激酶(U/L)、皮质醇(nmol/L)等。
  • 生化数据: 全血细胞计数、血红蛋白、血清肌酐、尿素氮、电解质、肝功能、肾功能等各项生化指标。具体指标为:([详细列出生化指标清单])。
  • 运动数据: 速度(米/秒)、加速度(米/秒2)、位移(米)、力量(牛顿)、功率(瓦特)、做功量(焦耳)、运动轨迹等。
  • 心理数据: 通过 POMS 情绪量表、状态-特质焦虑问卷(STAI)、运动员压力源量表等心理测量工具获取的运动员情绪、认知、压力、动机等相关数据。
  • 影像数据: X光、CT、MRI、超声等医学影像数据,以及运动员训练、比赛的高清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帧率不低于60帧/秒)、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200万像素)等。
  • 其他数据: 运动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高(厘米)、体重(公斤)、运动项目等)、训练计划(详细到每日、每周、每月的训练内容、强度、时间等)、比赛成绩(名次、时间、得分等)、伤病史(受伤时间、部位、类型、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
  1. 数据管理: 指对科研数据进行采集、记录、存储、处理、分析、报告、共享、保护等一系列操作。
  2. 数据安全: 指采取各种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科研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追溯性,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或非法使用。
  3.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在本合同中,特指与运动员相关的个人信息。
  4. 敏感个人信息: 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在本合同中,特指与运动员相关的敏感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理数据、生化数据、伤病史。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运动员科研数据管理服务:

  1. 数据采集与记录:

根据甲方提供的运动员名单(共计100人)和数据采集计划(见附件一),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频次和方法,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有)的设备和技术手段,采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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