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制作培训协议
协议编号: WGG-PTD-202509-002
甲方(培训服务提供方):
乙方(接受培训方/学员):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培训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甲乙双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参加甲方举办的“编导制作高级研修班”培训课程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1 培训服务: 指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的系统性编导制作理论知识教学、实践技能指导、项目实训以及相关的教学管理和支持活动。
1.2 课程资料: 指甲方在培训服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由甲方拥有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任何形式的教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教材、电子课件、教学视频、案例范本、项目文件、软件插件。
1.3 毕业联合作品: 指在培训课程的最后阶段,由甲方统一组织、提供关键资金与设备支持、并由乙方作为主创人员与其他学员共同协作完成的,用于检验学习成果的最终影视短片项目。
1.4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 总体培训目标:
通过为期十六周的全日制高强度沉浸式学习,使乙方系统性地构建从剧本开发、项目筹备、现场拍摄到后期制作的全流程工业化影视制作知识体系,最终达到能够胜任独立导演、青年制片人或核心部门负责人的专业水平,并能独立主导完成一部时长10-15分钟的、具备影展投送品质的短片作品。
2.2 课程模块、内容及考核标准: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包含以下四个核心模块的系统化培训,具体内容与标准如下:
模块一:职业编剧与剧本开发(总计60课时)
类型片写作: 深入研习悬疑、科幻、喜剧三种主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