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人士盲人视觉辅助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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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人士数字化辅助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YJZN-2025-SVA-0915

甲方(服务接受方/用户):
姓名: 文稿稿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900101XXXX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1号A栋1801室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关联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服务提供方):
名称: 远见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N1XXXX
法定代表人: 李明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A座
联系电话: 021-8888-8888
官方网站: www.visiontech.com.cn
客户服务邮箱: support@visiontech.com.cn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集软硬件于一体的视障人士数字化辅助服务事宜,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恪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本服务 / 数字化辅助服务: 指乙方通过其自主研发、运营的“启明”智能服务平台,向甲方提供的,旨在显著提升其信息获取效率、环境感知能力、独立出行安全性与社交互动便利性的高科技综合解决方案。该方案包含软件许可使用、硬件支持、数据处理、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2. 服务平台: 指承载本服务的技术总成,具体由以下两部分构成:
1.2.1. 软件部分:“启明助手”应用程序(APP),当前版本为V3.5,支持在安卓(Android 10.0及以上版本)和苹果(iOS 14.0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上安装和运行。
1.2.2. 硬件部分:“启明之眼”智能辅助眼镜,型号为VT-GLASS-PRO2,是与软件APP配套使用的专用智能硬件设备。
1.3. 服务激活日: 指甲方首次成功登录“启明助手”APP账户,并完成与“启明之眼”智能辅助眼镜的硬件绑定,经乙方后台服务器确认并记录的日期。该日期是计算服务期限的起始点。
1.4. 服务年度: 指自服务激活日的零时起,至次年该日的前一日二十四时止的连续三百六十五(365)个自然日。
1.5. 重大更新: 指乙方对服务平台进行的,导致核心功能(本合同第二章所列)的操作逻辑、用户界面或性能参数发生实质性改变的版本升级。
1.6.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国家或地区的武装冲突、恐怖袭击、国家政策或法律的重大变更、以及影响全国或大区域范围的公共网络瘫痪或电力中断。

第二章 服务范围、内容与技术标准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服务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持续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全部功能描述与技术标准:

2.1. 信息获取辅助模块
2.1.1. 高保真语音播报服务:
a. 技术规格: 采用基于深度学习的神经网络语音合成技术(Neural TTS),确保播报语音在清晰度、自然度、情感表现力方面接近真人发声,普通话男声、女声、童声的平均意见分(Mean Opinion Score, MOS)均不低于4.6分。
b. 多语言支持: 除标准普通话外,内置并支持流畅播报英语(美式发音)、日语(标准东京音)、粤语。
c. 参数调节: 语速支持15个档位调节,范围覆盖每分钟100汉字至每分钟500汉字;音调支持10个档位升降调节;音量支持与手机系统音量同步的100级精细调节。
2.1.2. 光学字符识别(OCR)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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