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化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SVC-20250926-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签订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
鉴于甲方拥有并使用一系列精密生化设备,为确保该等设备的持续、稳定与精确运行,甲方希望聘请具备专业资质与丰富经验的服务商提供维护与维修服务;鉴于乙方是一家在生化设备技术服务领域拥有良好声誉的专业公司,具备提供此类服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资源。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生化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1.1 设备: 指本协议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中逐一列明的、产权归属甲方或由甲方合法占有、使用,并交由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全部生化实验设备。
1.2 服务: 指乙方为保障设备实现其设计功能、符合技术指标而提供的所有专业活动。此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性维护、故障维修、校准与验证、技术咨询、操作培训、备件管理与供应。
1.3 预防性维护: 指乙方为防患于未然,根据设备制造商的推荐标准、行业最佳实践以及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在设备未发生故障时,有计划、周期性地进行的检查、清洁、润滑、调试、校准、固件升级及关键易损件更换等一系列维护工作。
1.4 故障维修: 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任何偏离正常工作状态的现象,包括性能指标下降、功能模块失灵、操作报错或完全停机时,乙方提供的故障诊断、原因分析、备件更换、功能修复、系统调试及性能验证等一系列旨在使设备恢复正常的技术服务。
1.5 备件: 指用于替换设备中已损坏、老化、磨损或性能不达标的任何零部件、模块、组件或耗材。所有备件均须为设备原制造厂商生产的原装正品,或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的、在性能、规格、质量上不低于原厂标准的认证替代品。
1.6 响应时间: 指自甲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的官方渠道成功发起服务请求之时起,至乙方专业工程师通过电话、即时通讯或远程接入等方式开始进行有效技术诊断的实际时间间隔。
1.7 到场时间: 指自乙方确认远程支持无法解决问题,需进行现场服务之时起,至乙方工程师携带必要的工具和备件抵达附件一所列设备存放地点的实际时间间隔。
1.8 保密信息: 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无论其形式为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客户名单、技术方案、研发成果、实验数据、操作流程、协议内容及价格条款。
1.9 知识产权: 指所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其他任何国家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智力成果权利。
1.10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定工作日,即每周一至周五,不含公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GMT+8)为准。
2.1 服务范围: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附件一《维修设备清单》所列的全部设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2.2 服务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00号文稿稿大厦A座18层,甲方中心实验室及各分实验室。
2.3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公元2025年10月01日零时起至公元2026年09月30日二十四时止。
3.1 服务总体要求
3.1.1 人员资质: 乙方承诺,所有指派提供上门服务的工程师,均需通过设备原厂商的专业技术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认证,且拥有不少于五年的同类型设备维修服务经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服务团队主要工程师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案。
3.1.2 安全合规: 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