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设备维修协议
合同编号: WGG-JNFW-20251002-002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乙方(服务方): 北京精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节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1.1 设备清单: 指本协议附件一《维修设备详细清单》中逐项列明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所有设备、系统及其附属部件。
1.2 预防性维护: 指为维持设备正常功能、预防故障发生,由乙方按照预定计划(详见附件二)对设备进行的系统性检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及测试工作。
1.3 故障维修: 指设备发生非预期的功能异常或失灵时,乙方提供的问题诊断、零件更换、功能恢复等所有维修活动。
1.4 紧急故障: 指对该物业的正常运营、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即时或重大威胁的设备故障。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关键区域照明系统完全失效;中央空调系统主机意外停机导致大面积区域温度失控;主供水、供风系统的变频器故障导致系统瘫痪;能效监测系统主服务器宕机导致数据丢失风险。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周末调休日。
1.6 响应时间: 指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清晰、明确的服务请求之时起,至乙方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或远程系统联络甲方,并给出初步诊断或解决方案建议的时间。
1.7 到场时间: 指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清晰、明确的服务请求之时起,至乙方专业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工具和仪器抵达本协议约定的该物业现场的时间。
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该物业及设备拥有合法的管理权或所有权,有权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 甲方授权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签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