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味消除专项协议
协议编号: WG-JKEP-2025-1008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乙方(服务方): 北京净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08日
签订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
鉴于: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秉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兹签订本异味消除专项协议(下称“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
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 治理区域: 指本协议第三条1.1款所明确界定的,由乙方提供异味消除服务的具体物理空间范围。
1.2 治理标的物: 指治理区域内所有接受异味消除处理的固定装修、可移动家具、软装饰品、设备设施,具体如第三条1.3款所列。
1.3 项目工期: 指自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