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车辆维修改装协议
协议编号: WGG-JWBX-2025-A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6日
序言
鉴于甲方单位所属的部分特种军用车辆因高强度使用及技术迭代需求,亟需进行深度维修、性能恢复及现代化改装,以确保其在战备和勤务任务中的最佳技术状态;并鉴于乙方作为一家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和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特种车辆动力系统、信息化系统集成与防护材料修复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承诺具备完全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技术能力、生产设施、保密资质及专业团队。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军队装备管理条例,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细致的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提供军用车辆维修改装服务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维修”: 指为恢复装备原有战术技术性能和使用功能所进行的故障诊断、部件分解、零件修理或更换、系统装配与调试等一系列技术活动。
1.2 “改装”: 指为提升装备某一方面的性能、增加新的功能或适配新的作战需求,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系统性技术改造、部件升级或结构优化。
1.3 “原厂正品”: 指由装备原始生产厂商或其唯一授权供应商生产的,带有合法标识、质量合格证明及可追溯编码的全新零配件。
1.4 “军标配套产品”: 指虽非原厂生产,但其各项性能指标、质量标准和可靠性均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GJB),并通过军队装备部门认证的合格供应商所生产的全新零配件。
1.5 “关键部件”: 指直接决定车辆核心军事性能的部件,本协议特指: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火控系统伺服电机、装甲钢板、三代“北斗”定位通信终端。
1.6 “日历日”: 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的任何一个自然日。
1.7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维修改装范围、内容与目标
2.1 维修改装对象清单
2.1.1 车辆一:
* 装备型号: “猛士”三代高机动性军用越野车(CSK181型)
* 装备编号: 甲A-0328
* 发动机号: YC6DV1-560-G3000-10086
* 车架号: LFV3B2AD9MJ17032X
* 主要维修改装项目:
(a) 动力系统深度大修: 针对发动机油耗增加30%、运行噪声超标15分贝、热启动困难的问题。具体工作包括:对发动机进行完全解体,采用三坐标测量仪检测缸体、曲轴、连杆等核心部件的磨损与变形量;更换全部活塞(部件号:6105Q-11-04a)、活塞环(部件号:Q-78-1004030)、连杆瓦(部件号:6105Q-11-23)、曲轴瓦(部件号:6105Q-11-08a)、气门油封(部件号:FAG-32009)、涡轮增压器(部件号:Holset-HE351W),并进行精细研磨、动平衡校正及装配。
(b) 传动系统修复与优化: 针对自动变速箱在3档升4档时顿挫(冲击值大于6米/秒2)的问题。具体工作包括:更换变速箱阀体总成(部件号:ZF-8HP70-TCU-01B)和内部所有摩擦片组,重新注入符合GJB 1177A标准的传动液,并使用专用诊断仪进行 TCU程序重置与动态道路匹配学习。
(c) 悬挂系统强化: 更换因金属疲劳导致微裂纹的左前下控制臂(部件号:CSK181-LF-LCA-03),同时将原车氮气减震器更换为行程更长、阻尼可调的“法斯特”品牌高性能减震器(型号:FAST-GJB-330A),并进行精确四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