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考试培训辅导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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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师考试培训合同

合同编号: WG-IP-TR-20251007-001

甲方(学员):

  • 姓名: 张慧敏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31010519920815XXXX
  •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62号上生新所19号楼
  • 联系电话: 18602118600
  •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 紧急联系人: 李明(配偶)
  • 紧急联系电话: 18501681850

乙方(培训机构):

  • 名称: 文稿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XXXXXX
  • 法定代表人: 王建国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 客户服务热线: 95022435

鉴于:

  1.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拥有专业的师资团队、成熟的课程体系以及合法的运营资质,能够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服务。
  2. 甲方出于职业发展需要,期望系统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与实务技能,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并自愿选择参加乙方提供的相关培训课程。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兹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正文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1 培训服务:指乙方为帮助甲方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明的培训目标而提供的,包括课程教学、学习资料、教学辅助、答疑服务、模拟测试在内的系统性教学活动的总称。
1.2 课程资料:指乙方在培训服务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由乙方原创、汇编或经合法授权使用的,任何形式的教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教材、电子讲义、视频录像、音频文件、题库系统、模拟试卷及答案解析。
1.3 在线学习平台:指由乙方指定并用于提供在线直播、录播视频回看、课程资料下载、教学互动等功能的网络平台,其具体网址和访问方式由乙方另行通知。
1.4 开课日:指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首次授课的日期,即2025年4月12日。
1.5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1.6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变更、全国性或区域性网络瘫痪、大规模流行病疫情。
1.7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甲方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习记录、支付信息。
1.8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披露方及其关联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客户信息相关,且在披露时已明确标明为“保密”或根据其性质应合理被理解为保密的所有信息。乙方的课程资料无论是否标明,均视为其保密信息。

第二条 培训服务内容、目标与师资

2.1 课程名称:2025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全程通关保障”旗舰班。
2.2 培训目标
(1) 知识体系构建:确保甲方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专利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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