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WGGC-NYSB-20251008-A01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08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新能源设备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合同设备”: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技术文件。
“技术协议”: 指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技术协议》,其中详细规定了合同设备的技术规格、性能参数、设计标准、制造工艺、检验及验收标准,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交付地点”: 指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甲方项目现场地址。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最终验收”: 指合同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成功通过720小时试运行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的程序。
“DDP”: 指“完税后交货(Delivered Duty Paid)”,采用国际商会《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中定义的术语。
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
2.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合同设备详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关键技术参数 |
质保期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