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个人信息保密协议
协议编号: 【由甲方在签署时填写】
甲方(使用运动员个人信息方): 【甲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注册地址: 【甲方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甲方代码】
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联系人邮箱】
乙方(运动员):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
国籍: 【乙方国籍】
性别: 【乙方性别】
出生日期: 【乙方出生日期】
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电子邮箱】
监护人(如乙方为未成年人):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身份证号】
监护人与乙方关系: 【监护人与乙方关系】
监护人联系电话: 【监护人联系电话】
鉴于: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以下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在本协议中,特指与乙方相关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信息。
1.2 敏感个人信息: 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在本协议中,特指与乙方相关的、属于敏感个人信息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二条所列信息。
1.3 处理: 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1.4 去标识化: 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