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机产品质量争议仲裁协议
协议编号: ZC-ZJ-20250827-002-REV
甲方(买方): 深圳文稿稿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95022435
法定代表人: 李智慧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科苑路18号
通讯地址: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科苑路18号A座15层
联系人: 王明
联系电话: 13601234567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乙方(卖方): 上海精密注塑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0MA1K2L3P4Q
法定代表人: 王海峰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众百路58号
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众百路58号研发中心
联系人: 赵阳
联系电话: 13987654321
电子邮箱: yang.zhao@shprecisionmachine.com
甲乙双方已于2025年8月15日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注塑机事宜签署了《注塑机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SSB-20250815-001)(以下简称“《主合同》”)。为建立一个清晰、有序、高效且专业的争议解决机制,专门用于处理双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关于产品质量的争议,从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充分、审慎协商,自愿订立本仲裁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1.1 “产品”:指《主合同》项下,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 HJF-2500型精密伺服节能注塑机,包括但不限于其主机、所有标准附件、可选配件、控制系统软件(含固件)、随机工具、备品备件以及为正确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产品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部件清单、出厂合格证、关键外购件的原厂证明)。
1.2 “产品质量争议”:指双方就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制造工艺、装配质量、性能参数、运行稳定性、能耗效率、操作安全性、环保指标以及与《主合同》及其附件(特别是《技术规格确认书》)中约定的任何技术参数、功能指标、品牌规格、质量标准不符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分歧、异议、纠纷或索赔。
1.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任何通过本协议约定的电子邮箱地址发出的通知、请求或文件,均视为有效的书面形式。
1.4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动、政府行为(如法律变更、征收、征用、紧急命令)、流行病疫情达到国家法定管制级别。
1.5 “营业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1 根本保证: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在所有方面均符合《主合同》及本协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保证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在其设计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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