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协议 水务系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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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购买方):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 【甲方详细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提供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住所地: 【乙方详细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水务管理水平,拟采购一套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
  2. 乙方具备提供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的相关资质、技术能力和经验;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提供的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 指集成了水务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分析、展示、预警、决策支持等功能的综合性信息管理平台。
  2. 集成服务: 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集成、系统部署、调试、培训、运维等一系列服务。
  3. 项目: 指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项目。
  4. 验收: 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进行检查、测试和确认的过程。
  5. 知识产权: 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一切智力成果及其相关权益。
  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7.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
  8. 水务数据: 指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相关的各种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水量、水压、水质、液位、流量、泵站运行状态、管网运行状态等。
  9. 用户: 指经过甲方授权,有权使用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的甲方工作人员。
  • 上线试运行: 指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完成部署与调试后,在实际环境中进行测试运行。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城市水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 平台软件开发与定制:
  • 需求分析: 乙方派遣专业团队(至少包含1名高级项目经理、2名高级需求分析师、2名高级系统架构师,所有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对甲方的现有水务管理系统、业务流程、管理需求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形成详细的需求分析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需求调研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基础平台搭建: 基于甲方确认的需求分析报告,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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