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高速公路BOT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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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由政府方在签订时填写]

签订地点: [由政府方在签订时填写]

签订日期: [由双方在签订时填写]

甲方(政府): [政府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及职务]

地址: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乙方(高速公路建设公司): [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及职务]

地址: [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鉴于:

  1. 甲方为[政府级别,如“XX省人民政府”],负责[管辖区域]的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的政府机构。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3. 甲方拟通过[合作模式,如BOT、PPP等]方式,将[项目名称,如“XX高速公路XX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如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委托给乙方。
  4.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本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 本项目:指[项目名称,如“XX高速公路XX段”],包括其全部路段、桥梁、隧道、互通立交、服务区、收费站、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
  • 项目公司:指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而专门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若有)。
  • 合作期限: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具体年限,如“30年”]止的期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 建设期:指自[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的期间,乙方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
  • 运营期:指自[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的次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的期间,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竣工验收: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的全面验收。
  • 缺陷责任期:指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具体年限,如“2年”]的期间,乙方对本项目存在的质量缺陷承担修复责任。
  •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特指非因本合同双方过错导致的政府行为)等。

国家有关规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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