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合规审核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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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合规审核合同

合同编号: WGG-HF-2024-[由甲方在签署时填写序号]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文稿稿

住所地: [请在此处填写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在此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95022435

联系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网址: www.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乙方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代表姓名]

住所地: [乙方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乙方联系邮箱]

鉴于:

  1. 甲方拟发行/销售/推广[示例:XX证券投资基金],并委托乙方对该金融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
  2. 乙方具备提供金融产品合规审核服务的专业资质、经验和能力,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 金融产品: 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拟发行/销售/推广的[示例:XX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信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金融产品基本信息表》。
  2. 合规审核: 指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对金融产品进行审查,以评估其合法性、合规性、风险可控性,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的过程。
  3. 法律法规: 指与金融产品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不时发布的监管政策。
  4. 监管规定: 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发布的与金融产品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通知、指导意见等。
  5. 行业自律规则: 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发布的与金融产品相关的自律规则、行为准则、业务指引等。
  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调休日)。
  7. 书面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二条 审核标的

  1. 产品名称: XX证券投资基金
  2. 产品类型: 开放式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产品代码: [基金代码,如适用]

产品规模: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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