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审查协议 律师服务合同 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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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审查协议

协议编号: BXTKSC-202407-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7 月 03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文稿稿
  • 住所地: [请在此处填写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在此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址: 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授权代表: 张三
  • 住所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10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 11110000400601183K
  • 联系电话: 010-88889999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鉴于:

  1. 甲方拟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综合保险(以下简称“保险产品”),为确保保险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对甲方权益的充分保障,特委托乙方对保险条款进行专业审查。
  2. 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提供本协议项下法律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审查保险条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1 甲方委托乙方对保险公司提供的企业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主险条款、附加险条款、投保单、客户告知书、费率表、现金价值表、产品说明书、投保提示书、免责事项说明书以及与保险产品相关的其他全部文件,以下统称“保险条款”)进行全面、专业的审查。
  2. 2 乙方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1 承保范围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审核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核心要素的约定是否清晰、明确、无歧义,是否符合保险原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合理限制或扩大解释的空间。对于企业财产综合保险,审查是否明确列明承保财产的具体范围(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办公用品等)、种类、存放地点(详细至具体门牌号及楼层)、使用性质(如生产用、办公用、仓储用等)等;对于保险责任,审查是否明确列明承保的风险类型(如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盗窃等),并对每种风险类型的定义是否清晰、准确。
    1.  

2 责任免除条款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重点审查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除外责任、免赔额/免赔率、等待期等)的设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不合理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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