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评估合同协议书 企业管治评估服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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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评估合同

合同编号: WGGCG-2024-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6 月 19 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 朝阳区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K7XXXX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1001室

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电子邮箱: lisi@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卓越治理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4MA1FRXXXXX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20号和平饭店501室

联系人: 赵六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zhaoliu@zhuoyue.com

鉴于:

  1. 甲方希望对自身公司治理结构及实践进行全面评估,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 乙方在公司治理评估领域具备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拥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ZYZS-2023-XXXX),能够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评估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公司治理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公司治理的以下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1.1.1 股东权利保护: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收益权、优先认购权等各项权利。具体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方式、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即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上市公司为提前30日),通知中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提案提交方式等。
        *   股东大会议案的提交、审议、表决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充分讨论即进行表决的情况;是否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便利的投票方式;关联股东在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否存在滥用控制权、通过关联交易或其他方式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否有股东侵占公司资产、挪用公司资金等行为。
        *   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债券存根;股东是否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需书面提出并说明正当目的)。
        *   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股东沟通机制,如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开通股东热线、定期举办投资者交流会等。
    *   评估方式: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包括会议通知、签到表、表决票、会议决议等)、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名册、关联交易协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访谈公司股东(包括控股股东、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进行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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