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审核协议
协议编号: 2024-CF-001
签订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甲方(发包方): mail@wengaogao.com。
乙方(承包方): 绿源林业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32T6888Y,法定代表人:李四,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府前路2号,联系电话:13888888888。
鉴于甲方拥有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官庄村黄山头小班(小班号:35042700100100001) 的林地经营权,并已获得该林地的采伐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20240001),为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指定林地范围内进行森林采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伐区域与范围
1.5 采伐限额:乙方在采伐期限内采伐的蓄积量不得超过 2000 立方米。具体采伐株数及蓄积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验收并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
第二条 采伐作业要求
2.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书》(附件一)的要求进行采伐作业,并遵守以下规定:
2.1.1 严格控制采伐强度,择伐强度不得超过林木蓄积量的25%,保护好保留的母树和幼树。
2.1.2 伐倒木应按规定方向倒伏,避免损伤周围林木和植被。
2.1.3 采伐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林地生态环境。具体措施包括:不在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进行皆伐;不在河岸两侧50米范围内进行皆伐;采伐后及时清理采伐迹地,设置拦沙坝、排水沟等设施。
2.1.4 采伐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森林防火知识和技能。
2.1.5 采伐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如:灭火器、防火服、安全帽、防滑鞋等),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6 乙方应在采伐作业前对采伐区域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造成损害。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2.1.7 采伐作业期间,乙方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2 乙方在采伐作业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及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林木采伐权、林木所有权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林木采伐权、林木所有权做如下约定:
1. 1.1 在采伐期限内,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采伐区域内的林木享有合法的采伐权,并有权按照伐区作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