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审核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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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审核协议

协议编号: 2024-WG-WXZC-001

甲方(转让方):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7B8D4U9J (示例代码,请替换为实际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示例姓名,请替换为实际姓名)
  •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 (示例地址,请替换为实际地址)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乙方(受让方):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公司全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注册地址: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电子邮箱]

鉴于:

  1. 甲方合法拥有本协议所定义的无形资产,并有权转让该无形资产;
  2. 乙方有意受让该无形资产;
  3.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本协议所定义的无形资产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无形资产: 指本协议附件一《无形资产清单》中列明的,由甲方合法拥有并有权转让的全部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2 转让: 指甲方将其拥有的本协议第一条第1.1款所定义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依法转移给乙方的行为。

1.3 转让价款: 指乙方因受让本协议第一条第1.1款所定义的无形资产而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对价,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本协议第四条。

1.4 基准日: 指双方进行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共同确认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

1.5 交割日: 指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无形资产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并完成所有权转移的日期,该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

1.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周六和周日)。

1.7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导致政策重大调整、法律法规重大变化或其他类似事件。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如本协议附件一《无形资产清单》所列明的全部无形资产(下称“标的无形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无形资产。

2.2 甲方保证其对标的无形资产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且有权转让该标的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权属争议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2.2.1 标的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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