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与合伙人股权架构设计协议
前言
鉴于:
1.[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类型];
2.各方拟就公司的股权架构进行设计和安排,以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3.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就公司的股权架构达成一致意见。
现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创始人":指[创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1.2 "合伙人":指除创始人外参与公司早期创业的核心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A姓名]、[合伙人B姓名]等。
1.3 "股权":指股东依法对公司享有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4 "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1.5 "限制性股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在满足解锁条件前不得转让。
第二条 股权架构设计目标
2.1 维护创始人控制权:确保创始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以保障公司战略方向的稳定性。
2.2 凝聚合伙人团队:通过合理的股权分配,激励核心团队成员,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
2.3 激励员工:设计适当的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员工归属感。
2.4 吸引投资:设计灵活的股权结构,为未来融资预留空间,促进投资者进入。
2.5 合规性:确保股权架构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