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授信额度使用申请书、担保函、反担保合同、资金监管协议。
信用担保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9月3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甲方(债权人):北京诚信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保证人):上海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21-87654321
鉴于:
基于上述,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1 主债权:甲方依据主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1.2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1.3 借款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共计12个月。
1.4 借款用途:用于债务人扩大经营规模,购买生产设备。
1.5 借款利率:年利率6%,遇国家利率调整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