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包含正文,附件:附件一:抵押物清单、附件二:抵押物照片、附件三:主债务人承诺函。
抵押担保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融信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融街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抵押人):北京恒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010-87654321
鉴于:
基于上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即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
(2)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3)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4) 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 乙方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1.2 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甲方代为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全部款项及自代偿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1.3 如主合同项下贷款分次发放的,甲乙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及于主合同项下所有分次发放贷款所对应的债权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