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资产投资协议
甲方(投资方):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联系地址:___
乙方(资产管理方):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联系地址:___
鉴于: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1 清算资产:指经法院裁定或行政机关决定进行清算程序的企业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1.2 投资标的: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代甲方进行投资的特定清算资产。
1.3 投资本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用于投资清算资产的资金总额。
1.4 投资收益:指因投资清算资产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增值、股息、利息等。
1.5 管理费:指甲方因乙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向其支付的费用。
1.6 业绩报酬:指在投资收益超过特定基准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额外报酬。
1.7 估值基准日:指计算投资收益、管理费等相关金额的基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