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ABS协议 消费贷资产证券化合同

11.8

 

文档包含正文和附件(简述):基础资产合格标准、基础资产清单、收益分配规则、偿付顺序。

 

个人消费类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协议

项目名称: [发起机构名称] 2023年第一期个人消费类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协议编号: [由受托人编制]

签署日期: 2023年 【 】 月 【 】 日

签署地点: [具体地点]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签署日期在签署地点订立:

发起机构(亦为贷款服务机构): [发起机构全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受托人(亦为发行人): [受托人全称] (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资金保管机构: [资金保管机构全称](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全称](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登记托管机构: [登记托管机构全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评级机构: [评级机构全称](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用评级机构)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住所:[详细地址]
  •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以上各方单称时为“一方”,合称时为“各方”。)

鉴于:

  1. 发起机构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拥有其拟转让给受托人的信贷资产(“基础资产”);
  2. 受托人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信托公司,具有担任资产支持证券受托人的资格;
  3. 发起机构拟将其合法拥有的、符合合格标准的基础资产(定义见下文)转让给受托人,由受托人设立特定目的信托(“本信托”),并以信托财产为支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
  4. 资金保管机构、主承销商、登记托管机构、评级机构等相关机构同意按照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约定,为本次资产证券化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5. 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明确各自在本次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资产支持证券: 指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支持发行的代表信托受益权的证券,包括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指享有优先分配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根据实际情况细分】。各层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分别为:优先A-1级【】元,优先A-2级【】元。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指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全部偿付完毕后,方可参与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为【】元。
  • 基础资产: 指发起机构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受托人的、符合合格标准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 合格标准: 指基础资产池中的每笔贷款必须符合的条件,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基础资产合格标准》。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