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居家康复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JKHF-20250908-002
甲方(服务接受方):
乙方(服务提供方):
鉴于:
为此,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1 康复服务: 指由乙方指派的具备专业资质的康复治疗师,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包括功能评估、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康复训练、健康指导在内的一系列非侵入性专业活动。
1.2 康复计划: 指乙方在对服务对象进行全面评估后,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康复目标,制定的具有针对性、系统性、阶段性的书面服务方案。
1.3 服务周期: 指本合同约定的康复服务的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的整个期间。
1.4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疫情及相关管制措施。
1.5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2.1 姓名: 张伟国
2.2 性别: 男
2.3 年龄: 80岁
2.4 健康状况详述:
2.4.1 主要医学诊断: 左侧大脑中动脉供血区脑梗死后遗症,导致右侧肢体中枢性偏瘫。该诊断于2025年04月10日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神经内科出具,诊断证明书编号为RJ20250410XXXX。
2.4.2 目前身体机能详尽描述:
a. 肌力与肌张力: 右上肢近端肌力2级,远端肌力1级;右下肢近端肌力3级,远端肌力2+级。右侧肢体肌张力参照改良Ashworth量表评定为2级。
b. 关节活动度: 右肩关节前屈受限约60度,右肘关节伸直受限约20度,右膝关节屈曲挛缩倾向。
c. 平衡与步行能力: 静态坐位平衡尚可,动态坐位及站立位平衡差。可在一人强力搀扶及监护下,使用助行器进行室内转移性步行,步距小,步态拖沓,步行距离不超过10米。
d.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改良Barthel指数(MBI)评分为45分,主要依赖他人进行穿衣、洗漱、如厕活动。
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