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月嫂剖宫产母婴护理服务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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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专业月嫂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20251010-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乙方(月嫂/服务人员):
姓名:孙秀梅
身份证号码:32068219820815XXXX
联系电话:1391888XXXX
健康证编号:JSK20250012345
户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XX村XX组XX号

前言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母婴健康权益与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的剖腹产母婴护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声明

1.1 剖腹产专业护理: 指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乙方,针对甲方剖腹产术后的特殊生理状况及新生儿的护理需求,提供的具备高度专业性、安全性、科学性的定制化母婴照护服务。
1.2 服务期: 指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日至终止日的完整期间。
1.3 三方声明: 丙方保证乙方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合法资格、专业技能和健康身体,并对此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承诺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能力。甲方承诺提供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安全的环境与物质条件。

第二条 服务期限、地点与工作时间

2.1 服务期限: 共计 42 天。
服务起始日: 2025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
 服务终止日: 2025年11月30日下午18时00分。
* 预产期变更调整机制: 若甲方的实际分娩日期与预产期不符,甲方应在分娩后6小时内通知丙方。三方同意,服务起始日自动顺延至甲方出院之日,服务总天数42天保持不变。若因此变更导致乙方档期冲突,丙方必须在甲方出院前24小时内,提供不少于两名同等级别或更高级别的备选月嫂供甲方选择,服务费用标准维持不变。若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备选人员,则视为丙方根本违约。

2.2 服务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未经甲方及其配偶的书面签字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新生儿带离上述指定地点。

2.3 工作时间与休息安排:
工作模式: 乙方提供24小时住家服务,负责处理服务期内所有与母婴护理相关的事务。
 休息保障: 甲方必须保障乙方每日拥有不少于8小时的连续或累计睡眠休息时间。具体休息时段由甲方与乙方根据产妇和新生儿的作息规律协商决定。若因新生儿夜间特殊状况导致乙方连续24小时内休息时间少于4小时,甲方应在次日安排乙方强制补休不少于4小时。
每周固定休息: 在服务期内,乙方享有每周1天的休息权利(连续24小时)。具体休息日由甲乙双方提前三天协商确定。乙方休息期间,甲方需自行负责母婴照料。
 加班规定: 若甲方要求乙方在其法定休息日提供服务,视为加班。加班费用标准为 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天。此费用由甲方在加班当日以微信或支付宝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并保留支付凭证。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量化执行标准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须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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