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家政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2025-S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三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1. 季节性家政服务: 指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特定季节或节庆期间,为甲方提供的具有阶段性、时效性、专业性的家庭内部事务处理服务。
1.2. 有效送达地址: 指本合同首部所列的各方地址及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发往该地址的书面通知,在发出后(以邮戳或电子系统记录为准)即视为已送达。若地址变更,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
2.1. 服务内容清单: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季节性家政服务内容与执行标准细则》所列明的项目、流程及标准,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主要服务模块包括但不限于:
模块一:秋季换季深度整理与养护服务(含衣物/布艺处理、全屋深度清洁、专项家具养护)。
模块二:国庆/中秋双节节庆筹备服务(含节庆专项保洁、食材代采购与预处理、节日氛围布置)。
* 模块三:甲方指定长假期间的房屋照料服务(含宠物/绿植照料、安全巡视与通风、信件代收)。
2.2. 服务工具与物料:
2.2.1. 甲方提供: 甲方应确保以下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提供给乙方使用:戴森(Dyson)V12型吸尘器、凯驰(K?rcher)SC4型蒸汽清洁机、博世(Bosch)8系洗衣机及干衣机、熨斗及熨衣板、基础的水、电、燃气。
2.2.2. 乙方自备: 乙方应自备专业的个人清洁工具套组,包括但不限于:多功能清洁剂(品牌:花王)、玻璃清洁剂、不锈钢清洁剂、皮革/木质家具保养剂、一次性消毒湿巾、超细纤维抹布(分色使用,避免交叉污染)、乳胶手套、室内专用工作鞋。
* 2.2.3. 耗材约定: 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消耗品,如专用收纳箱、真空压缩袋、特定品牌的清洁剂,由乙方根据预估用量列出清单,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代为采购,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实报实销。
2.3. 验收机制:
2.3.1. 日常验收: 每个服务日工作结束前,乙方应邀请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对当日完成的工作进行检验。
2.3.2. 阶段验收: 每个服务模块(如模块一)结束后,甲乙双方须共同依据附件一的标准,对该模块全部服务项目进行逐项验收,并在《阶段服务验收确认表》(附件二)上签字确认。
2.3.3. 整改程序: 验收中发现的任何不达标项目,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出的24小时内无条件完成整改,直至达到约定标准。整改所用时间不计入有效服务时长,甲方无需为此支付额外费用。若乙方拒绝整改或两次整改仍不合格,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2.3.4. 最终验收: 全部合同服务履行完毕后,双方进行总体验收,并签署《服务最终验收确认书》(附件三)。此确认书是甲方支付尾款的必要前提。
3.1.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25年10月8日 起生效,至 2026年2月15日 乙方完成全部服务且各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3.2. 服务履行期限:
模块一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22日。
模块二服务期限: 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模块三服务期限: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0日。
3.3. 服务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家园A座1单元1801室。
3.4. 服务时间:
模块一、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00,其中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