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员工离职税务结算协议 国际雇员解聘个税社保处理协议

8

 

跨境员工离职税务处理协议

协议编号: KJYG-LZ-2024-001

签订日期: 2024 年 05 月 16 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22层

甲方(公司): 文稿稿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三
  • 职务: 总经理
  •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A座22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44F406B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址:wengaogao.com

乙方(员工): 李四

  • 国籍: 美国
  • 护照号码: E12345678
  • 在中国境内住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1001室
  • 在中国境外住址: 123 Main Street, Anytown, CA 91234, USA
  • 联系电话: +86-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 lisi@example.com

鉴于:

  1. 乙方原系甲方雇佣的员工,担任高级软件工程师职务,双方于2022年01月0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原劳动合同”)。
  2.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原劳动合同。
  3. 乙方为美国籍员工,在甲方任职期间涉及跨境税务、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离职后的跨境税务、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 “离职日期” 指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最后一日,具体日期为2024年05月15日。
  2. “中国境内”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3. “中国境外”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4. “税务机关” 指中国境内及乙方国籍所在国(美国)的税务主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及其地方税务局、美国国税局(IRS)。
  5. “社会保险机构” 指中国境内及乙方国籍所在国(美国)的社会保险主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地方机构、美国社会保障署(SSA)。
  6. “工资薪金” 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依据原劳动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获得的全部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奖、股票期权收益等劳动报酬。
  7. “个人所得税”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中美税收协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 “社会保险费用” 指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乙方及甲方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
  9. “税收协定”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二条 工资薪金及经济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