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开发定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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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开发协议

协议编号: [由双方协商确定,例如:SC-SR-2024-00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 [市]

甲方(委托方): [甲方全称]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
  • 住所地/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乙方(受托方): [乙方全称]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姓名]
  • 住所地/注册地址: [详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鉴于:

  1. 甲方为 [简述甲方背景、需求,例如:负责XX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拟采购一批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
  2. 乙方为 [简述乙方背景、能力,例如:在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的企业,具备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的能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 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以下简称“机器人”): 指具备自主导航、人机交互、信息查询、业务引导、环境感知、数据分析等功能,能够在公共场所(如政务大厅、公园、图书馆、医院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智能机器人。本协议项下的机器人特指用于[具体应用场景,如:XX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咨询引导机器人]。
  2. 技术规格书: 指由甲方提供或双方共同确认的,详细描述机器人功能、性能、技术参数、外观设计、安全要求、数据接口标准等的文件(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验收标准: 指用于评判机器人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及技术规格书要求的具体标准(详见本协议第四条),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稳定性测试、安全测试、环境适应性测试等。
  4. 知识产权: 指与机器人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一切智力成果及其相关权利。
  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战争、骚乱、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等。
  6. 工作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7. 保密信息: 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协议项目相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且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客户信息、数据等,无论该信息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披露。

软件:指驱动与支持机器人运行的,包含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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