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排他性技术咨询顾问协议

7

 

排他性技术咨询协议

协议编号: 2024-JSZX-WG001

甲方(委托方): 文稿稿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文稿稿
  • 注册地址: 【请在此处填写文稿稿的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请在此处填写文稿稿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 网站: wengaogao.com

乙方(受托方):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公司全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负责人姓名】
  • 注册地址: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请在此处填写乙方电子邮箱】

鉴于:

  1. 甲方在【人工智能内容生成】领域拥有业务需求,并希望获得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2. 乙方在【人工智能内容生成】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和行业资源,并同意为甲方提供排他性技术咨询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技术咨询服务: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的与【人工智能内容生成】相关的技术分析、评估、AIGC模型微调建议、算法优化方案、算力部署方案设计、数据安全合规咨询、AIGC生成内容合规性审查、问题解决、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服务。
  2. 排他性: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向任何与甲方在【人工智能内容生成】领域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提供与本协议约定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咨询服务。竞争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重叠(如文本生成、图像生成、音频生成、视频生成、代码生成等AIGC应用领域)、目标客户群体相同、技术领域相似等。
  3. 保密信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披露方业务、技术、财务、客户、数据、算法、模型参数等相关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的信息。无论披露时是否标记为“保密”或类似字样,只要根据信息的性质和披露的环境,合理的人应当理解为保密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4. 知识产权:指与技术咨询服务相关的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算法、模型、软件、数据库、设计、图纸、技术文档、实验数据、研究成果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5. 工作成果:指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以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报告、分析、建议、方案、图纸、数据、软件代码、模型、原型、评估报告、合规审查意见、培训材料等所有交付物。

关联方:对于任何一方而言,指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方、被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受同一控制的任何其他实体。“控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实体的50%以上(含50%)的投票权,或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对

 


您可能还喜欢

首页 导航 会员 客服 微信
QQ95022435 微信 邮箱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