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虚拟偶像授权虚拟主播合作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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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虚拟人授权许可协议

协议编号: WG-DXN-20250807-002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587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浦东新区 签订:

甲方(授权方):
公司名称:上海幻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XXXXXX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8层
联系人:李四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电子邮箱:lisi@example-tech.com

乙方(被授权方):
公司名称:文稿稿(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YYYYYY
法定代表人:文稿稿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A座5层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95022435
电子邮箱: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www.wengaogao.com

序言

鉴于,甲方是合法拥有数字虚拟人“翎(Ling)”完整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的权利主体,该数字虚拟人是甲方投入大量智力成果与物质资源创作的数字化艺术作品与技术产品;且鉴于,乙方因其商业经营需要,希望获得该数字虚拟人在特定范围内的使用授权。故此,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兹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

1.1 生效日期: 指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

1.2 数字虚拟人: 指由甲方自主研发、创作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名为“翎(Ling)”的数字化虚拟人物形象的集合体,其具体构成要素包括,但绝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视觉识别体系: 涵盖该虚拟人固定的面部特征、五官比例、肤色、发型、体态、身高、以及在附件一中通过三视图、效果图详细展示的其他全部可识别视觉元素。
(b) 标准资产包: 指附件一《数字虚拟人资产清单及技术规格书》中所列明的,作为交付基础的虚拟人标准服装、配饰、道具的三维模型及贴图文件。
(c) 音频识别体系: 指为该数字虚拟人专门录制或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具有高度辨识度和特定音色、语调的声音样本库、声音模型及其相关技术参数。
(d) 人格化设定: 指甲方赋予该数字虚拟人的世界观背景、家族历史、性格特征、价值取向、行为模式、语言习惯、兴趣爱好以及其他构成其虚拟人格的非物理性要素。

1.3 授权材料: 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用于实现本协议授权目的的虚拟人美术资产(包含高精度三维模型、4K分辨率PBR贴图、骨骼绑定、表情融合变形数据)与虚拟人技术数据(包含语音合成接口API、动作捕捉驱动接口API、开发集成文档)的全部数字化文件与技术文档的总称,其详细清单、格式及规格见本协议附件一。

1.4 授权期限: 指自 2025910000起,至 20268312359止的期间。

1.5 授权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此范围明确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6 知识产权: 指在全球任何国家或地区,无论是依据成文法、判例法或衡平法,现存的或未来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及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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