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
签订地点: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采购方): 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
联系电话:__
乙方(供货方): 顺河区经纬测量仪器行(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
联系电话:__
项目名称: S223滑确线(原S219)芦花岗至朱仙镇段改建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所涉及的仪器设备采购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1 采购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1 水准仪 DSZ-A32X 2套 1500 3000
1.2 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1.3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该价格为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体、标准配件、专用工具、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税费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2.1 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全新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供翻新或者以次充好的产品,并提供各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2.2 所供设备的具体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如下:
a) 外观:无明显划痕、碰撞痕迹,各零部件安装牢固;
b) 精度:水平精度≤±1.0mm/km,垂直视线≤±10";
c) 放大倍率:32倍;
d) 最短视距:≤0.5m;
e) 补偿范围:±15';
f) 防水等级:IPX6。
2.3 乙方保证所供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 GB/T 10156-2009 水准仪
b) JJG 967-2018 水准仪检定规程
2.4 如发现有非正品、不符合约定标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乙方应当按照一倍价格赔偿,并无条件更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