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协议:货物交易与法律保障

7.6

 

国际民间贸易协议书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城市],[国家]
卖方:[公司全名]
法定地址:[详细地址]
国家:[国家名称]
电话:[国际区号-电话号码]
传真:[国际区号-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位]
买方:[公司全名]
法定地址:[详细地址]
国家:[国家名称]
电话:[国际区号-电话号码]
传真:[国际区号-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位]
鉴于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物名称]的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效力
1.1 本协议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内容,并取代在此之前双方就本协议所涉事项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合同、谅解备忘录等。
1.2 除非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并签字,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均属无效。
1.3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正文存在冲突,以正文为准。
第二条 货物说明
2.1 货物名称:[具体货物名称]
2.2 规格型号:[详细规格]
2.3 数量:[数量] [计量单位](允许±5%的溢短装)
2.4 单价:[货币] [单价]/[计量单位]
2.5 总价:[货币] [总金额](大写:[金额大写])
2.6 原产地:[国家/地区]
2.7 包装方式:[详细包装说明]
第三条 付款条件
3.1 支付方式:不可撤销、见单即付信用证
3.2 开证银行:买方应通过卖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信用证。
3.3 信用证具体要求:
a) 不可撤销
b) 无追索权
c) 保兑的
d) 可转让的
e) 可分割的
f) 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
g) 以卖方为受益人
h) 见单即付
3.4 信用证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0%,允许±5%的溢短装。
3.5 信用证有效期:最后一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
3.6 开证时间: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天数]个工作日内开立信用证。
3.7 信用证相关费用:
a) 开证费用由买方承担
b) 通知费用由卖方承担
c) 保兑费用由[买方/卖方]承担
d) 议付费用由卖方承担
3.8 付款期限:见单即付,银行审单无误后[天数]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四条 交货条件
4.1 贸易术语:[采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如FOB、CIF等] (按照国际商会发布的最新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4.2 装运港:[具体港口名称],[国家]
4.3 目的港:[具体港口名称],[国家]
4.4 交货期:[具体日期]或[合同生效后的天数]
4.5 分批装运:[允许/不允许]
如允许,每批最小装运量:[数量] [计量单位]
4.6 转运:[允许/不允许]
4.7 部分装运:[允许/不允许]
第五条 装运条件
5.1 买方应在每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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