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_
项目地点: _
发包单位: _
发包人地址: _
承包单位: _
承包人地址: _
签订日期: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包人(甲方)与承包人(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地质勘探工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
2.工程地点:_
3.工程规模:_
4.工程用途: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_)地块的地质详细勘探工作。
2.具体勘探范围:_
3.勘探深度:_
4.勘探点数量:_
5.取样要求:_
6.原位测试项目:_
7.室内试验项目:_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提供勘探技术报告。
2.结算办法:工程完工时,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验收结算。
3.1 钻探深度计量
1.钻探深度按合同要求在现场实际测量。
2.乙方在每一钻孔按第五条要求完成前四小时应通知甲方或委派的工程监理到现场核对工程量(包括入岩深度和钻孔深度)并办理签证。
3.勘探工程的结算以每一钻孔签证的工程量为统计依据,未经确认和签证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结算。
3.2 现场签证
1.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指定的技术人员。
2.签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钻孔编号、位置、深度、岩土分层、取样深度、现场试验项目等。
3.3 变更与签证
1.在勘察过程中,如遇特殊地质情况需要变更勘察方案,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所有变更和签证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第四条 工期
1.总工期为____天。
2.开工日期:__年_月_日
3.完工日期:__年_月_日(向甲方提交勘探技术报告的日期)
4.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5.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现场代表签证,工期可相应顺延:
a) 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b) 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c) 地方政府要求暂停施工
d) 其他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 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5.1 技术规范
本工程的详细勘探应符合以下技术规范和标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2019)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2014)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
7.甲方提供的勘察大纲和技术要求
5.2 勘察质量要求
1.勘察工作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程、规范和标准。
2.地质报告应满足单体设计及支护土方工程的要求。
3.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可靠。
5.3 钻探要求
1.在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乙方应按钻探点布置的要求,布置技术孔___个,具体钻孔数量由甲方核准。
2.钻孔深度要求:
a) 取土孔孔深不小于_米
b) 岩石钻探深度不小于基岩面以下____米
3.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结算,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钻的,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5.4 取样要求
1.土层取样:每种主要土层不少于3个原状土样。
2.岩石取样:每种主要岩层不少于2个岩芯样。
3.取样质量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相关规定。
5.5 原位测试
1.标准贯入试验(SPT):主要土层每层不少于3次。
2.静力触探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