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设备回收协议
甲方(回收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乙方(设备所有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姓名]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鉴于甲方是专业从事网络设备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企业,乙方拥有需要处理的网络设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网络设备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的
1.1 乙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网络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出售给甲方进行回收处理,甲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回收这些设备。
1.2 本协议所涉及的网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a) 路由器:无线路由器、有线路由器、企业级路由器
b) 交换机:千兆交换机、百兆交换机、管理型交换机
c) 存储设备:网络附加存储(NAS)、存储区域网络(SAN)
d) 调制解调器:ADSL调制解调器、光纤调制解调器
e) 无线网络设备:Wi-Fi扩展器、无线接入点(AP)、无线网桥
1.3 具体回收的设备清单及数量将在本协议附件一中详细列明。
第二条 设备状态及要求
2.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其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2.2 乙方应确保设备在移交给甲方之前,已完全删除所有存储在设备中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信息、用户数据、网络设置等。甲方不对乙方因未删除数据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2.3 设备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有明显的人为破坏痕迹。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不影响回收。
2.4 对于企业级设备(如企业级路由器、管理型交换机、SAN等),乙方应提供设备的原始购买发票或其他能证明设备来源合法的文件。
2.5 乙方应提供设备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设备品牌和型号
b) 生产日期或购买日期
c) 主要技术参数(如适用)
d) 使用年限
e) 已知的功能缺陷或物理损坏(如有)
2.6 对于仍在保修期内的设备,乙方应同时转让相应的保修权益给甲方。
第三条 回收流程
3.1 设备评估:
a)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评估。
b)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外观、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市场价值评估等。
c) 甲方应在收到设备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3.2 报价确认:
a) 甲方根据评估结果,参考市场行情,向乙方提供书面报价。
b) 乙方收到报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接受。
c) 如乙方对报价有异议,可与甲方进行协商。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3 设备交接:
a) 报价确认后,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接。
b) 交接地点为:[具体地址]。如需变更,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c) 交接时,双方代表应共同检查设备,并签署交接确认书。
3.4 对于需要上门收取的大型设备(如机架式路由器、SAN存储系统等),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调具体的拆卸和搬运方案,确保设备安全且不影响乙方的正常运营。
3.5 对于含有敏感数据的存储设备(如NAS、SAN),甲方应在乙方指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数据擦除操作,并提供数据擦除证明。
第四条 定价及支付
4.1 定价原则:
a) 设备回收价格应基于设备的型号、使用年限、功能完整性、市场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b) 甲方应提供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
4.2 支付方式:
a) 甲方应在设备交接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