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配送车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XHZH-WGG-20250819-A01
甲方(服务接受方): 上海文稿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服务提供方): 深圳星速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无人配送车队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信守。
1.1 无人配送车(“配送车”): 指由乙方自主研发、生产并运营的,型号为“星速-7Pro”的低速无人驾驶地面载具,该载具集成高精度定位系统、多传感器融合感知系统、自主路径规划与决策系统,能够在指定区域内执行货物运输任务。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二。
1.2 运营系统: 指由乙方开发并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的,一套完整的软硬件结合的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供甲方使用的“星速企业调度中心”网页端管理后台、API数据接口、供乙方后台监控的“星速云端控制平台”、以及配送车内置的嵌入式软件系统。
1.3 服务区域: 指本合同附件一地图中以红色实线明确标示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特定地理范围,包括该范围内所有允许低速无人车通行的公开道路、园区内部道路。
1.4 有效妥投: 指配送车依据甲方通过运营系统发出的有效指令,在规定时效内,将包装完好、内物无损的货物运送至指定收货点,并通过系统自动记录或收件人扫码确认,完成一次无异常的配送闭环。
1.5 商务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及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6 知识产权: 指所有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智力成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