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脱硫脱硝设备维修与VOCs治理维保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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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维修协议

协议编号: WG-HJWB-20250816-001

甲方(委托方): [某大型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N1X2Y3Z]
  • 法定代表人: [张伟]
  •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三路888号]
  •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 项目联系人: [李明]
  • 职务: [设备工程部总监]
  •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 电子邮箱: [li.ming@chemicalgroup.com.cn]

乙方(维修方): 文稿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Q2W34E]
  • 法定代表人: [王磊]
  •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XX号楼]
  •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XX号楼X层]
  • 项目联系人: [赵强]
  • 职务: [高级项目经理]
  • 联系电话: [95022435]
  •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6日

鉴于:

  1. 甲方作为一家负责任的生产企业,在其位于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 的生产基地运营着一套关键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该设备对于甲方的合规生产与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2. 为保障该设备长期、稳定、高效地运行,并确保其各项性能指标持续满足甚至优于国家及地方日益严格的环保排放标准,甲方决定对该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高标准的计划性大修。
  3. 乙方“文稿稿”(wengaogao.com)是一家在环保设备维修领域拥有卓越声誉、先进技术、专业团队和丰富业绩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承担本次复杂维修项目的全部资质与能力。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根本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前述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维修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设备”: 指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明的、由甲方所有并在其厂区内运行的、作为本次维修对象的大气污染治理成套设备。
* “维修工作”: 指为履行本协议,乙方需要完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所列的各项具体维修内容、备品备件和材料的采购供应、人员和设备的组织调遣、现场施工、调试、测试、验收、资料交付以及质保期内的所有服务。
* “协议价款”: 指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甲方为获得乙方提供的全部维修工作而应支付的总金额。
* “现场”: 指甲方位于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A-18地块] 的厂区内,设备所在的具体位置及为实施维修工作所需的周边区域。
* “技术标准”: 指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明的,本次维修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和性能标准。
* “竣工资料”: 指乙方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向甲方提交的全套技术文件和记录,具体清单见本协议第十条。
* “日”: 指任何一个从0时起至24时止的连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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