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心理咨询青春期心理辅导协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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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WGG-PSY-20250817-001

甲方(服务接受方第一监护人):
姓名: 张伟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8001011234
联系电话: 13800138001
电子邮箱: zhangwei_guardian@email.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

乙方(服务接受方第二监护人):
姓名: 王芳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8202022345
联系电话: 13900139002
电子邮箱: wangfang_guardian@email.com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号院1号楼1单元101室
(甲、乙双方作为丙方的共同监护人,以下合称为“监护方”)

丙方(服务接受方/青少年):
姓名: 张晓晨
性别:
出生日期: 2009年05月20日
身份证号码: 11010820090520123X

丁方(服务提供方):
机构名称: 文稿稿心理健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ABCD12
法定代表人: 李明
联系电话: 95022435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0层1001室
服务执行人(首席心理咨询师): 赵兰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证书编号: 1501000008201234

序言

为促进丙方(张晓晨)的心理健康成长,有效应对其在青春期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心理、情绪、行为及人际适应等方面的挑战,监护方、丙方与丁方(文稿稿心理健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四方,秉持平等、自愿、诚信、知情同意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的专业伦理与实践标准,经充分、审慎协商,兹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各方之权利、义务及责任,并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章 定义与释义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 心理健康服务: 指丁方指派具备合法有效执业资格的专业心理咨询师,综合运用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技能,通过个体心理咨询、家庭治疗、心理评估、行为干预等科学方法,为丙方提供一套系统性、个性化的心理支持与辅导方案。
  2. 服务周期: 指自 2025年09月01日 起至 2026年02月28日 止,为期六个自然月的服务期限。
  3. 咨询时段: 指单次心理咨询服务的标准时间单元,其中个体咨询时段为 50分钟,家庭治疗时段为 80分钟。该时间包含咨询互动、必要记录及咨询师的阶段性小结。

保密信息: 指在咨询关系建立及服务提供全过程中,监护方及丙方以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丁方披露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个人成长史、家庭结构与关系、教育背景、社交状况、内心想法、情绪体验、行为模式、咨询会谈内容、丁方形成的全部咨询记录、心理评估报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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