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育儿嫂短期育婴师雇佣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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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育儿嫂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20250828-002

甲方(雇主): 李明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501011234
现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家园A座1单元1501室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电子邮箱: liming@example.com

乙方(服务提供者): 张静
身份证号码: 420101199002025678
现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0号院B座2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zhangjing@example.com
紧急联系人: 王强(配偶)
紧急联系人电话: 13700137000

鉴于:
甲方家庭因临时性需求,需要聘请一名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育儿嫂,为甲方之婴幼儿提供短期、专职的照料服务;
乙方确认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健康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合同约定的育儿服务工作。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为临时育儿嫂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声明

1.1 定义:
- 临时服务: 指本合同项下的育儿服务是基于特定短期需求,具有明确的起止日期,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民事雇佣或家政服务合同关系。
- 婴幼儿: 指本合同明确指定的,需要乙方提供照料服务的甲方之子/女。
- 工作标准: 指本合同第三条及附件中详细列明的,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具体操作规范、流程和质量要求。
-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大规模罢工、骚乱)。

1.2 乙方声明与保证:
-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个人身份证、健康证明(签发日期在六个月以内,涵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肝功能、幽门螺杆菌、肺结核筛查、皮肤病检查)、专业资格证书(高级母婴护理师证,证书编号:GYS20201108001)以及个人履历信息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 乙方保证其无任何犯罪记录,无任何不良行为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无任何可能对婴幼儿身心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的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类疾病。
- 乙方保证其将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审慎、尽责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职责。

第二条 服务期限、地点与对象

2.1 服务期限:
-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
- 服务起始时间:自公历 2025年09月01日上午09时00分
- 服务结束时间:至公历 2025年09月15日下午18时00分
- 合同总计服务时长为 15 天。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若有意续约,需另行协商并签订新的书面合同。

2.2 服务地点:
- 唯一且固定的服务地点为甲方住宅: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家园A座1单元1501室
- 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将婴幼儿带离上述地址。如确需在室外(如小区内花园)进行短暂活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或即时通讯软件(如微信)的明确同意,并严格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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