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班育儿嫂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YB-20251001-002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晚班育儿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恪守。
1.1 服务对象: 指本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的特定婴儿。
1.2 服务场所: 指甲方指定的、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具体物理地址。
1.3 工作日志: 指由乙方负责填写的,用于系统记录服务对象每日生理及行为数据的书面或电子文件。
1.4 紧急情况: 指服务对象出现突发性严重疾病、意外伤害,或发生火灾、非法入侵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
1.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
2.1 服务对象(婴儿)信息
姓名: 张小宝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2025年9月15日
健康状况: 健康,无特殊疾病史。对青霉素类药物存在过敏史,已在婴儿床头明确标识。
2.2 服务地点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801室。
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且为保护服务对象安全所必需,否则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将服务对象带离上述服务场所。
2.3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共计 陆(6) 个月,自 2025年11月1日 起至 2026年4月30日 止。
试用期: 自2025年1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1月7日24时止,共计七(7)个自然日。试用期包含在本合同总服务期限内。
2.4 服务时间
每日工作时间: 晚上20:00至次日上午08:00,共计12小时。乙方需在19:50前到达服务场所进行工作交接。
工作与休息: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晚间),休息一天(周日晚间)。具体为自周一晚上20:00开始服务,至周日早上08:00结束本周工作。周日晚上20:00至次周一早上08:00为乙方的固定休息时间。
乙方承诺以其专业技能,严格遵循以下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晚班护理服务:
3.1 科学喂养模块
3.1.1 喂养方案: 遵循母乳与配方奶混合喂养。夜间22:00、02:00、06:00为计划喂养时间,每次优先使用甲方备好的冷藏母乳(使用Avent温奶器加热至40摄氏度),母乳不足部分使用“飞鹤星飞帆1段”配方奶粉补充。其余时间按需喂养。
3.1.2 冲调标准: 使用45摄氏度恒温水,严格按照奶粉罐身“30毫升水配1平勺奶粉”的比例冲调,严禁擅自改变浓度。冲调前,必须使用“滴露抑菌洗手液”按七步洗手法清洁双手并烘干。
3.1.3 喂后护理: 每次喂哺后,必须将服务对象竖直抱起,使其头部靠在乙方肩上,空心掌轻拍其背部5-10分钟,直至拍出1-2个嗝。喂后半小时内,密切观察有无溢奶或吐奶情况。
3.1.4 器具清洁: 所有喂养器具(包括“贝亲宽口径玻璃奶瓶”、奶嘴、温奶器内胆)在使用后15分钟内,必须使用“保宁婴儿专用清洗剂”和配套工具进行物理清洁,之后放入“小白熊多功能蒸汽消毒烘干一体机”内,执行“消毒+烘干”全套程序。
3.2 睡眠管理模块
3.2.1 睡眠环境: 确保服务对象